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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人社函〔2025〕104号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省级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失业工伤保险费申报期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1

  • 发文字号: 咸人社函〔2025〕104号
  • 发文单位: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5-05-15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陕西省咸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5-20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各参保单位:

按照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失业工伤省级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方案的通知》要求,全省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信息系统将于2025年5月20日至6月3日停机调试,现对省级统筹信息系统切换上线期间失业工伤保险费申报期做如下调整:

2025年5月份失业、工伤保险费征收申报期截至5月20日18时。6月3日9时开始,信息系统上线后,失业、工伤保险费征收申报恢复正常办理。

特此通知。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咸阳市税务局

2025年5月1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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