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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劳资字〔1980〕第311号 北京市教育局 北京市劳动局 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工参加学生家长会可作公假处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市劳资字〔1980〕第311号
  • 发文单位: 北京市劳动局 北京市教育局 北京市人事局
  • 发文日期: 1980-11-14
  • 类别: 地方性法规
  • 发文地区: 北京市
  • 生效日期: 1980-11-14
  • 业务类型: 地方规定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关于职工参加学生家长会算什么假的问题,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为了使学生家长与学校配合,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的职工接到学校召开家长会的通知书后,可持通知书向所在单位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可作公假处理,工资照发,评奖不受影响。


北京市劳动局
北京市教育局
北京市人事局

1980年11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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