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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1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苏省淮安市
  • 生效日期: 2025-05-12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惠民保障作用,更好地助力新市民、青年人以及多子女家庭等群体稳业安居,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决定对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销户提取条件。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在全国范围内无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账户,账户封存满6个月且符合本市销户提取其他条件的,可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提高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拥有两个及以上子女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缴存人及其配偶,租赁本市商品住房且符合本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每自然年度提取限额在本市执行的租房提取限额基础上上浮20%。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涉及事项按原政策执行。



淮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12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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