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分中心,各缴存职工:

为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的决定要求,现就巴彦淖尔市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二、贷款利率调整时间:

2025年5月8日以前已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原利率执行,2026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

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和2025年5月8日以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借款申请人需配合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涉及利率的调整工作。

原文链接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