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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葫芦岛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调整葫芦岛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具体如下:

  1.对于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标准,并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2.2025年5月8日起,已经申请未发放的和新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标准。


  葫芦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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