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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公积金〔2025〕17号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5

  • 发文字号: 沪公积金〔2025〕17号
  • 发文单位: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上海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受托机构: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下调至2.525%和3.075%。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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