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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吉林省长春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二、对2025年5月8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三、对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25年内执行原贷款利率,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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