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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7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西省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中心各科室: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25 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 2.525%和 3.075%

一、对于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 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二、对于 2025年5月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三、2025年5月8日后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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