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中心,各缴存人:
为维护广大缴存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5月7日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我中心对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2.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存量贷款按原利率执行,2026年1月1日起调整为按新利率执行。本通知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上级政策为准。
3.2025年5月8日前已申请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借款申请人须配合我中心做好借款合同和借款借据调整工作。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贷款期限 | 利率 | 贷款期限 | 利率 | ||
首套 | 第二套 | 首套 | 第二套 | ||
1-5年(含5年) | 2.35 | 2.775 | 1-5年(含5年) | 2.1 | 2.525 |
5年以上 | 2.85 | 3.325 | 5年以上 | 2.6 | 3.075 |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