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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营口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贷款利率调整前后请看下表


对于2025年5月8日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 2025年5月8日(含)以后受理的公积金贷款及5月8日之前已受理未发放的(借款人不需要再办理手续),均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营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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