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娄底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的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自2025年5月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2.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3.对于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合同利率,不分段计算;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当年利率不变,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娄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