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调整省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各期限档次利率调整对照表如下:
单位:年利率%
调整前利率 | 调整后利率 | ||||
贷款期限 | 首套 | 第二套 | 贷款期限 | 首套 | 第二套 |
1-5年(含5年) | 2.35 | 2.775 | 1-5年(含5年) | 2.1 | 2.525 |
5年以上 | 2.85 | 3.325 | 5年以上 | 2.6 | 3.075 |
二、根据规定,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三、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无需重新申请办理。
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