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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79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烟台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35%调整为2.1%,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85%调整为2.6%;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75%调整为2.52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325%调整为3.075%。

2025年5月8日(含)以后申请的或2025年5月8日前已审批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执行原利率标准,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相应档次利率。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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