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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8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江苏省宿迁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精神,自2025年5月8日起,宿迁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利率调整

(一)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1%,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为2.6%。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下调0.25个百分点,即5年以下(含5年)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525%,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075%。首套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认定标准按照《宿迁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宿住房公积金〔2024〕7号)执行。

二、新利率执行时限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银发〔1998〕190号)第十四条“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本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按照以下方式执行:

(一)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未发放或2025年5月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标准。

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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