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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辽宁省丹东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5年5月8日(不含)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二、对于 2025年5月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贷款发放时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三、对于2025年5月8日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丹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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