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从2025年5月8日起,我市新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贷款期限为1年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