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自治县)管理部、机关各科室:
按照 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 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 3. 075%。
二、2025年5月7日(含)前已申请贷款但还未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各管理部做好已申请但未发放贷款的利率调整工作。对于已发放的且期限在1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含)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上年最后一次利率调整的标准执行。
三、各管理部做好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宣传工作,12329服务热线做好来电群众咨询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政策解答工作。
承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