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自2025年5月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2、2025年5月8日前已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3、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贷款利率。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