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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5-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贵州省毕节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2025年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要求,毕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以下方式执行:

一、2025年5月8日(含当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525%和3.075%。

二、2025年5月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26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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