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利率调整标准
(一)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原2.35%调整为2.1%
2、5年以上:利率由原2.85%调整为2.6%
(二)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1、5年以下(含5年):利率由原2.775%调整为2.525%
2、5年以上:利率由原3.325%调整为3.075%
二、调整范围及执行时间
(一)新发放贷款:2025年5月8日起新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利率执行。
(二)存量贷款:2025年5月8日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部分),利率将于2026年1月1日起自动下调,无需借款人申请。
三、其他事项
本次利率调整旨在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负担,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丽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