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决定我市就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进行调整
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其中:
1.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的由2.35%调整为2.1%,5年以上的由2.85%调整为2.6%。
2.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5年以下(含5年)的由2.775%调整为2.525%,5年以上的由3.325%调整为3.075%。
2025年5月8日前已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在1年(含1年)以内的,贷款利率不作调整,仍执行原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 2025年5月8日前已受理但尚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2. 2025年5月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新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