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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关于办理退休顺延手续的温馨提示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3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4-25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 生效日期: 2025-04-25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参保单位:

近期,我中心在办理退休审批过程中发现,有部分单位未及时办理缴费不足15年的到龄人员顺延手续(女满50周岁,男满60周岁),导致后续相关退休流程受阻。

现提醒相关参保单位及时为上述情况人员办理顺延手续(建议提前半年办理),所需资料如下: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无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到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审核单》(一份,在“西安市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资料下载”处获取表格。单位名称处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陕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一份,本人签字确认“确认无误,姓名***”)

5.单位申请(一份)

6.个人申请(一份)

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

2025年4月25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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