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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05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 发文日期: 2025-04-21
  • 类别: 基本养老保险
  • 发文地区: 湖南省
  • 生效日期: 2025-04-2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城乡大龄参保人员等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权益,稳妥解决部分尚未完成2024年度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急难愁盼问题,经研究,决定临时延长我省2024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期限。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含当年新增参保及由单位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2024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30日。个人可按上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比例缴纳2024年度自愿选定月份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5年4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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