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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日照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保障的措施》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4-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日照市
  • 生效日期: 2025-04-2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科、管理部:

《日照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保障的措施》经日照市2025年第一次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日照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

住房保障的措施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住房民生保障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以更大力度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实施以下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措施。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

(一)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持续增强住房保障能力

1.在本市购买首套、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将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提高2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额度提高10万元,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2.购买新建商品房现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以上,即: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1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80万元。

3.购买装配式住宅、高品质住宅,二孩及以上家庭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以上,即: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12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90万元。装配式住宅、高品质住宅以住建部门认定为准。

(二)扩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人才住房的受益范围,适度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4.2025年1月1日后到日照市就业(创业)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大中专及技工院校毕业生,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日照市购买自住住房,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60万元、130万元、120万元、110万元;单方缴存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130万元、100万元、90万元、80万元。

同时适用新建商品房现房、装配式住宅、高品质住宅、二孩及以上家庭、人才等多项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支持政策的,不叠加计算,以其中最高的贷款额度为准。

(三)下调购房首付款比例,减轻购房资金压力

5.借款人家庭购买首套、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借款人家庭月还款额占家庭月收入的比例,不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的60%。

(四)提高租房提取额度,重点支持青年人、无房户安居

6.深化租购并举,本人及配偶在日照市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并且租赁本市自住住房,没有租赁合同和房租完税票据的,本人及配偶合计每年度最高提取额度由13200元提高至18000元。

以上政策调整自2025年4月21日起施行,(一)和(二)项政策调整有效期至2026年4月20日。

二、推动公积金归集保障“一件事”,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覆盖面

7.积极融入全市发展大局,推动公积金归集保障“一件事”,加强部门联动和金银企密切协作,充分利用各方优势,服务全市重点项目,开展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攻坚专项行动。

8.深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试点工作,坚持“应缴尽缴、愿缴能缴”,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政策惠及个体工商户及雇工、自由职业者、非全日制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者等灵活就业群体,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在城区安居稳业。

三、发挥金银协同作用,助力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

9.发挥金银协同机制,合力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扩围增效,助力房地产开发融资、保交房等重点工作。

10.强化公积金信用赋能,联合金融机构向守信缴存企业和缴存人提供“利率低、手续简、审批快”的“金信贷”专项金融信贷服务,助力企业发展,支持缴存人提升个人消费能力。


附件:关于印发《日照市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住房保障的措施》的通知(日住金【2025】6号) .pdf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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