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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解除、暂停 4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E类其他政策#

阅读量:9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4-18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陕西省宝鸡市
  • 生效日期: 2025-04-18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按照《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及《宝鸡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2024年)》《宝鸡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2024年)》约定内容,我市医保部门决定解除、暂停44家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附件:1.解除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2.暂停医保服务协议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宝鸡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8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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