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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公积金字〔2025〕15号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理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公积金缴存#

阅读量:92

  • 发文字号: 宜公积金字〔2025〕15号
  • 发文单位: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4-16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安徽省安庆市
  • 生效日期: 2025-04-16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我中心将升级公积金单位网上申报系统,优化缴存业务办理,为缴存单位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公积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新版单位申报系统

自 2025 年 4 月 16 日起,我中心正式启用新版公积金单位网上申报系统,登录入口、登录账号及密码、业务办理操作等维持不变。新版网上申报系统兼容国产操作系统和 Windows 操作系统,无需安装第三方插件。

二、开通汇缴业务委托扣款服务

为有效提高公积金汇缴效率,确保缴存资金准确、及时计入缴存职工个人账户,我中心在现有缴存单位 “自汇” 缴款方式基础上,新增汇缴业务委托扣款服务(以下简称 “托收” 业务),单位申报汇补缴业务后,由中心从单位指定银行账户中直接扣划当月应缴公积金金额并记账,无需单位人工转账。

2025 年 5 月 1 日起,需要办理托收业务的缴存单位,请先携带《安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汇缴协议》(一式两份,信息填写完整且签章齐全)和指定银行账户开户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我中心服务窗口申请变更单位缴款方式为 “托收”,再与指定银行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开户银行为徽商银行的无需签订),如未及时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中心无法从单位指定银行账户直接扣划资金。已开通托收业务的缴存单位,应在申报汇补缴业务前,确认指定银行账户资金充足,避免余额不足扣划不成功导致汇补缴失败。

公积金单位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手册及视频演示、《安庆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扣款汇缴协议》下载路径:市公积金中心网站首页(https://gjj.anqing.gov.cn/)—“下载中心” 模块。

公积金业务操作及政策咨询热线:0556 - 12329。


特此通知。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 年 4 月 15 日



安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 年 4 月 15 日印发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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