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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人社发〔2025〕42号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等相关保障标准的通知

# 失业保险金##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8

  • 发文字号: 德人社发〔2025〕42号
  • 发文单位: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4-14
  • 类别: 失业保险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德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4-14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保障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基本生活,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5〕2号)和2025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失业保险金等相关保障标准调整如下:

一、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980元;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此相应调整。

二、困难企业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320元。

三、全市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按照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每人每月2200元执行。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5年1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前,失业保险金等相关保障未达到此标准的,按此标准进行调整。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阳市财政局

2025年4月1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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