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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通知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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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决策部署和省住建厅《关于积极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试点工作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五届四次会议批准,除按照正常1.5%(年)计息外,继续对我市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年1%的缴存补贴。缴存补贴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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