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修订《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的通知

#E类其他政策#

阅读量:9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4-1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湖北省宜昌市
  • 生效日期: 2025-04-11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个人:

根据公积金业务需要,中心进一步完善《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将《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第二条第4项内容,“《个人信用报告》‘公开信息’中‘判决信息’显示借款人有诉讼案件,且‘案件状态’未显示为‘执行完毕’或‘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显示为‘否’的”,调整为“《个人信用报告》‘公开信息’中‘判决信息’显示借款人有诉讼案件,且‘案件状态’未显示为‘执行完毕’的”。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1日起执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4月10日

原文链接

政策脉络

  •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信用评价规范(2021年3月24日版)

    2021-03-24 阅读量:74

查看更多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