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代偿商业购房贷款)业务范围,切实减轻缴存职工住房利息负担,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积极协调各公积金贷款受委托银行,推进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代偿商业购房贷款)业务合作,在原有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的基础上,增加工商银行、三峡农商行开展商业银行购房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代偿商业购房贷款)业务。
贷款条件及其他事项可登录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http://gjj.yichang.gov.cn),查阅相关办事指南或拨打0717-12329进行咨询。
本通知自2025年4月9日正式施行。
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