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和经信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总工会:
《自贡市2025年工伤预防实施方案》已经自贡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自贡市2025年工伤预防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2025年工伤预防工作,按照工伤预防五年行动计划工作安排,结合全市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和工伤保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安排
(一)费用预算安排
工伤预防费按《四川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自贡市工伤预防费用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确定。
(二)实施主体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托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负责具体实施2025年度工伤预防项目。
(三)实施范围
将全市机械制造、危险化学品、建筑和彩灯安装等行业企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范围。
二、项目实施
工伤预防项目按照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启动筹备阶段(2025年1月至5月)
1.项目确定。2025年我市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实施宣传和培训两类项目,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按照本方案提出的目标和安排,编制我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计划。、
2.政府采购。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按照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的程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竞标的第三方机构应符合《四川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川人社发(2018)39号)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5年6月至2025年12月)
1.启动实施。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与中标的第三方机构签订服务合同,由中标的第三方机构按照服务合同规定组织实施,并按规定报备。
2.及时跟踪。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牵头分解,按属地原则,分别由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及时跟踪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确保项目实施质效。
(三)总结评估阶段(2025年12月)
工伤预防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实施机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供完整的项目报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第三方评审机构对本年度工伤预防项目进行评估验收。若启动第三方评审机构招标程序后,采购不到第三方机构提供服务时,可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工伤预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关专家组成评定小组,结合培训过程抽查、培训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督促限期整改,待再次整改合格后支付余款。评估验收报告作为下一年度实施工伤预防项目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沟通协作,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可提请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研究,确保年度工伤预防项目顺利实施。
市、区(县)人社部门和市、区(县)社保经办机构要严格执行有关工伤预防项目管理规定,规范使用工伤预防专项经费。市社会保险事务中心要适时将全市工伤预防实施项目开展和经费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参保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附件:2025年工伤预防项目实施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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