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满足职工个性化还款需求,我中心推出贷款还款方式变更及提前还款缩短贷款期限两项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业务内容
(一)贷款还款方式变更:
支持在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两种方式间自由变更。
变更后重新生成还款计划,利率保持不变。
(二)提前还款缩短贷款期限(贷款缩期)
办理提前还本时,可选择月还款金额不变,缩短还款期限。
缩期后贷款利率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存在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商转公贷款);
借款人已正常还款12个月(含)以上;
申请时无逾期欠款;
贷款缩期业务需在提前还本时同步申请;
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心的其他要求。
三、办理规则
办理频次:两项业务每年各可申请一次(以自然年计算)
生效时间:业务办理成功后,即刻生效。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材料要求:
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
共同借款人关系材料(原件),婚姻关系需与申请贷款时一致。
(二)风险提示:
缩短还款期限可能导致月供压力增加,请根据自身财务状况谨慎选择;
变更还款方式后不可撤销,请提前测算还款金额变化。
(三)限制情形:
贷款处于最后还款年度或剩余期限不足12个月的,不可申请贷款缩期;
存在共同借款人的,需双方确认办理。
五、办理方式
线下办理:携带材料至各业务网点柜台办理。
线上办理:个人网厅、手机公积金APP、和“安阳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