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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公积金〔2025〕6号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提取##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3

  • 发文字号: 阜公积金〔2025〕6号
  • 发文单位: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3-3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安徽省阜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4-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广大公积金缴存人: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更好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经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对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范围。缴存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均缴存的,可提取双方公积金余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的首付款金额。

二、优化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退休提取政策。缴存人已退休且存在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并正常还款的,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未被冻结)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退休销户提取: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2万元;

2.缴存人为共同借款人,且主贷人每月缴存额足以覆盖贷款月还款额。

三、简化死亡提取手续。死亡提取无需再提供火化证明,

由公积金中心通过大数据平台查询相关信息并固化结果。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3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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