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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试行)

#C类通知类政策## 住房公积金#

阅读量:60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3-2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东省济宁市
  • 生效日期: 2025-05-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科室、分支机构:

为推进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助力灵活就业人员稳业安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范围

达到16周岁法定就业年龄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形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

补贴对象为2026年4月30日前,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状态正常、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近12个月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期间未办理提取的,逐月对其个人账户中存储时间满12个月的月缴存额,即上年同期月缴存额,按1%给予缴存补贴,计入个人账户。补贴计付时间为2025年5月至2027年4月。

灵活就业人员从单位职工身份转入或从异地转入的缴存资金,不参与计算缴存补贴。

三、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提取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终止《济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个人账户已封存或已变更为单位职工身份缴存的,在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本通知由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并根据国家、省、市等相关政策规定及工作实际适时调整。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未涉及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按原政策执行。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7日 各分支机构咨询电话

城区一部 0537-2601575

城区二部 0537-2228079

城区三部 0537-2609839

城区四部 0537-6586002

城区五部 0537-6569969

兖矿分中心 0537-5288828

兖州分中心 0537-3488060

曲阜分中心 0537-4491907

邹城分中心 0537-5214327

泗水管理部 0537-4228209

微山管理部 0537-8224114

鱼台管理部 0537-6259111

金乡管理部 0537-8722741

嘉祥管理部 0537-6811866

汶上管理部 0537-7212826

梁山管理部 0537-7328047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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