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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逾期贷款债权转让的公告

#E类其他政策#

阅读量:7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3-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 生效日期: 2025-03-2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逾期贷款资产管理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备案。赤峰公积金决定对部分逾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债权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转让范围及后续还款安排‌

‌1.存量贷款连续逾期3至5期(含)及新增贷款连续逾期3期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本息,由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代偿,代偿期间将中止住房公积金中心与借款人的扣款协议,待借款人将代偿部分资金偿还至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后,恢复正常扣款。扣款协议中止期间正常计息。

2.存量贷款‌逾期6期(含)以上或新增贷款连续逾期6期的贷款全部本息‌,由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一次性偿还,相关债权及从权利(含抵押权)一并转让至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涉及上述逾期贷款的借款人需直接向‌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履行还款义务,原住房公积金中心还款账户不再接收相关逾期款项。

3. 公告后附存量贷款逾期3-5期(含)及‌逾期6期及以上人员名单。

二、债权转让时间‌

债权转让以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告知、短信告知或书面告知送达之日起生效;未能电话告知、短信告知或书面告知的,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债权转让后,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将全权负责受让债权的催收、追偿及相关法律事务。

三、联系方式‌

赤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5号

联系电话:0476-8303083

联系人:李明远

‌赤峰市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赤峰市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联系电话:0476-5951912

联系人:邵鹤婷


借款人3-5期逾期清册.xls

借款人6期逾期清册.xlsx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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