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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调最低工资标准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6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文日期: 2025-03-21
  • 类别: 个税薪酬
  • 发文地区: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 生效日期: 2025-03-21
  • 业务类型: 个税薪酬和税收相关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我州对现行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凉山州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每日最低工资为101元),非全日制用工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新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我州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下列各项: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条件或者特殊工作环境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非工资性劳动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补贴。即使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食宿,在此支出之外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也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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