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参保企业:
按照人社部、省人社厅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为做好全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资格确认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报送范围及条件
(一)在原全民所有制企业从事过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职工,距离到达改革后提前退休时间(详见附件1)3个月内(各区县收取申报材料时间可适当提前)且符合最低缴费年限要求。
(二)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毒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不同行业大类的同性质岗位的工作年限不能累计)。
(三)特殊工种范围按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公布的特殊工种名录执行,不得跨行业参照工种名录进行申报。
二、流程安排
根据企业职工特殊工种申报、审核流程(附件2),符合报送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依次完成个人申请、企业(档案管理机构)公示、“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备案(需上传能够证明工作年限的原始材料)后,市直参保企业直接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提交《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公示》(附件3)电子版文档一份,其余企业及档案管理机构向各自所在区县人社局报送,由区县人社部门汇总后及时向市人社局养老保险科进行提交。
市人社局审核通过备案信息后,根据业务量分布情况,逐个通知区县或企业进行线下审核。提前退休资格确认通过的人员,由接收申请的各级人社部门在本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原则上每月集中公示一次。
三、报送地点
市直参保企业:淄博市市直机关第二综合办公楼三楼327室(张店区联通路202号),电话:2867494。
其他参保企业及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由所在区县人社部门集中收取后报送市人社局。
四、线下审核需报送的材料
(一)《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权益告知书》(附件4)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附件5)纸质版正反双面打印,一式两份,需规范填写第一页“审核意见”以上的各栏内容,其中“申请退休年月”不得早于申请人的改革后提前退休时间;“申报特殊工种文件依据”一栏必须为企业所属行业大类相关文件及目录,与备案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随意跨行业填写;
(三)《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公示》纸质盖章版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文档一份,填写时务必严格按照附件要求规范填写相关内容;
(四)职工人事档案(要按档案管理规定进行整理装订,档案无目录或未装订的不予受理)及其它特殊工种辅助材料原件;
(五)职工档案和辅助材料中可以证明特殊工种岗位及年限的材料PDF版扫描件(每个职工的电子材料归档一个文件夹并以姓名命名,要与“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时上传材料保持一致)。如:招工手续、最早记载出生日期材料、有特殊工种岗位记载的档案材料及其它辅助材料等。
五、其它事项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材料申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保管档案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过程中要确保备案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涂改伪造档案材料的,取消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报资格。
(二)各级人社部门和特殊工种申报企业务必重视“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报送系统”的备案工作,事关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业务的正常办理。因备案工作出现问题影响提前退休业务办理的,谁用工谁负责。无法备案或没有通过备案审核的,不进行线下审核。
(三)为严格落实人社部关于特殊工种“盲审”“背对背”审核要求,各单位逾期未申报的,因延迟退休造成的损失,由申报人及申报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附件: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55、45周岁的男、女职工延迟提前退休年龄对照表
2.企业职工特殊工种申报、审核流程
3.职工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公示
4.提前退休个人申请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权益告知书
5.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表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2日
附件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年龄55、45周岁的男、女职工延迟提前退休年龄对照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