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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放宽“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6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3-12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山西省运城市
  • 生效日期: 2025-03-1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部室、管理部: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着力满足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现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具体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

  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对高层次人才、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现役军人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120万元基础上上浮20%。

  (二)放宽我市“商转公”贷款业务政策。

  2025年2月28日以前在我市购房且办理本地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申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

  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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