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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9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3-1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 生效日期: 2025-03-17
  • 业务类型: 待遇申领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玉林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缴存人: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建金〔2024〕58号),现对购买保障性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低首付比例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为15%。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7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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