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要求,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现就调整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通知如下:
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二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本州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比例由10%提高至20%;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在本州最高额度的基础上,上浮比例由20%提高至30%。
本通知自2025年3月20日起执行。
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