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二维码
查看公众号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11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3-07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东省阳江市
  • 生效日期: 2025-03-01
  • 业务类型: 参保缴费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粤府函〔2025〕23号)文件精神,自2025年3月1日起将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50元,经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现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进行调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5年3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

二、从2025年3月起,新设立账户的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基数不得低于1750元。

三、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175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待2025年7月进行年度调整。

特此通知。


阳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7日

原文链接

相关专题

广东-住房公积金

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合集

本专题收录2025年度广东省各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政策。
  • 关于我们

  • HR政策库介绍
  • 联系我们

  • 电话:400-668-5151

扫码关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