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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延长《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期限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阅读量:68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暂无
  • 发文日期: 2025-03-04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天津市
  • 生效日期: 2025-03-04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暂无

各区住建委、各有关单位:

现使用的《天津市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原定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3月31日,现决定继续延期使用,续签《合同》日期截止到2030年3月31日。

特此通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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