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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区人社局关于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C类通知类政策##毕业生补贴#

阅读量:11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莲湖区人社局
  • 发文日期: 2025-02-28
  • 类别: 社保综合
  • 发文地区: 陕西省西安市
  • 生效日期: 2025-03-0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西安市人社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做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25〕49号)要求,现将莲湖区2024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办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二、补贴对象及标准

(一)就业困难人员

经陕西省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就业登记的,在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养老保险3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补贴,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其中首次享受该补贴政策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女性年满50周岁,男性年满60周岁)。

(二)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在我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养老保险400元/月,医疗保险200元/月的标准给予个人社保补贴,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申报路径

符合条件人员,在社会保险缴费满一个月后,可通过电脑网页版或移动端进行补贴申报。

1.电脑网页版

请登录“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xahrss.xa.gov.cn/)—网上服务—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社会保险补贴”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2.移动端

可通过“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通APP、秦云就业(西安分平台)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申请,按系统提示申报并上传相关资料。

四、注意事项

(一)补贴期限按月计算,按年度发放。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高校毕业生,在政策享受期限内,可根据个人社保实际缴费情况申请个人社保补贴。

(二)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不含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人员不在补贴范围。

(三)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冒领补贴或在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并追回所领取补贴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资格,并向社会公布其不守信用信息。

五、咨询电话

88648377-176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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