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 号)精神,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 “就业公共服务进校园” 活动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521 号),就做好 2025 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学籍在西安地区的普通高等学校 2025 届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满足下列类别即可申请: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5、残疾高校毕业生;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按每人 1000 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1、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 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 2);(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 3);(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 4)。
5、残疾高校毕业生: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在 “秦云就业” 微信小程序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1、《学校一次性求职补贴受理初审表》(附件 5);
2、2025 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请人员公示文件;
3、《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证明》(附件 6)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花名册》(附件 7);
4、《2025 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 8);
5、初审通过的高校毕业生个人材料;
6、学校在银行开立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各院校妥善保存一次性求职补贴个人申请纸质版材料(保管期限不少于 3 年),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补贴依据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 的原则申领。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进入 “秦云就业” 微信小程序 —— 个人就业业务 —— 定位至学校所属区县 —— 高校毕业生服务 —— 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
3 月 14 日之前各院校负责一次性求职补贴初审工作,在 “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审核系统” 上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并公布监督电话:88360286 转 8616,公示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
3 月 17 日至 3 月 31 日期间,各院校将已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项材料(其中附件 5、6、7、8 需院校上传)通过系统上报至市人社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分配)至学校相关账户。
各院校应于收到拨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将补贴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并将《2025 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发放回执明细》(附件 9)及经银行盖章的发放清单分别上传至 “一次性求职补贴高校审核系统”。
1、补贴依据 “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 的原则申领,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的补贴、津贴不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2、做好宣传引导,有序组织申报。各院校要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及时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补贴申报,并做好集中初审、公示及上报工作,做到组织有序、工作透明、材料规范、报送及时。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受理。要高度重视 2025 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补发申报工作,确保高校毕业生和学校申报信息真实准确。
3、加强工作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各院校要严格对照要求,把好审核关。对于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对虚报、冒领等套取国家资金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五年内不得再申请任何就业补贴,相关信息会上传至征信网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联系人:[黄静 郝丽华 88360286-8616/8618]
联系电话:88360286 - 8616/8618
电子邮箱:xagxjysx@163.com
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25 年 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