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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的通知

#E类其他政策#

阅读量:102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2-21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 生效日期: 2025-02-21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有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为方便缴存人办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我中心即日起优化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具体如下:

一、取消原定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有效期为一年的限制,调整为协议有效期至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自动失效。

二、对现已签约办理住房公积金月对冲还贷业务仍在协议有效期内的,协议有效期自动顺延至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为止。

特此通知。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2月21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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