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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其配偶、共产人个人联系方式的通告

#C类通知类政策#

阅读量:81

  • 发文字号: 暂无
  • 发文单位: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发文日期: 2025-02-20
  • 类别: 住房公积金
  • 发文地区: 河南省洛阳市
  • 生效日期: 2025-02-2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及其配偶、共产人:

为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征信信息服务,确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传达的及时性、有效性,现将完善借款人及其配偶、共产人个人联系方式的情况通告如下:

一、核对联系方式

请借款人及其配偶、共产人确保预留的手机号码为本人常用号码,能够正常接收短信和接听电话。如借款人及其配偶、共产人存在需补充、变更个人联系方式的情况,请于30日内完成补充、变更。

二、补充、变更联系方式的渠道及方式

线下办理:您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各服务窗口,办理补充或变更联系方式业务。

三、逾期核对、变更联系方式的风险提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中心将按时向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借款人及其配偶、共产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信息。如借款人及其配偶、共产人未留存个人联系方式或未及时在系统内进行变更,将导致您无法正常接收住房公积金个贷信息,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将由您个人承担。

良好的信用记录对您今后的金融活动至关重要,请务必按时足额偿还公积金贷款,避免逾期还款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如您对个人征信信息有任何疑问,欢迎致电12329住房公积金客服热线咨询。

服务网点查询:https://zfgjj.ly.gov.cn/zwgk/fwwd/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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