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降本增效,根据《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我市启动2025年市直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就业困难人员: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愿望且属于失业状态,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以下人员:
①女性年满四十周岁或者男性年满五十周岁的失业人员(“40 50”失业人员);
②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③失地农民;
④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⑤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⑥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⑦残疾人;
⑧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和社会成年孤儿。
2.脱贫劳动力(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高校毕业生:
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及期限
1.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起算)。
2.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三、申报资料
1.《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附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就业困难人员证明材料;
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初次申报须提供以上资料,再次申报仅须提供《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及附件。
四、注意事项
1.申请该项补贴的,需先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及就业登记,后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先办理就业困难认定;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无需办理就业困难认定。
2.孝感市民之家人社服务窗口受理申报资料,完成审核后,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通过资金拨付渠道,拨付至企业指定银行账户。
3.孝感市直2025年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自即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均可申报。逾期未提交申报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报资格。
咨询电话:0712-2702637。
孝感市劳动就业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