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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医保函〔2025〕8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中医针法、器官移植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67

  • 发文字号: 晋医保函〔2025〕8号
  • 发文单位: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5-02-19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山西省
  • 生效日期: 2025-03-2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医保中心,省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医针法、器官移植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36号)、《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中心函〔2021〕12号)和《产科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4〕8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中医针法、器官移植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合规范如下:

  一、整合规范中医针法、器官移植和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1、2、3),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

  二、取消中医针法、器官移植和产科类共71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4、5、6)。

  三、规范“葡萄胎刮宫术”等2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7)。

  四、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

  五、本通知自2025年3月20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整合规范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整合规范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3.整合规范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4.取消中医针法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5.取消器官移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6.取消产科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7.规范“葡萄胎刮宫术”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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