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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医保函〔2025〕7号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整合规范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B类【省级】政策#

阅读量:88

  • 发文字号: 晋医保函〔2025〕7号
  • 发文单位: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文日期: 2025-02-19
  • 类别: 基本医疗保险
  • 发文地区: 山西省
  • 生效日期: 2025-03-20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医保中心,省直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和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2〕111号)、《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医保价采函〔2023〕46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我省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整合规范如下:

  一、整合规范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和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1、2),各医疗机构可在核定价格的基础上向下浮动。

  二、取消“贴敷疗法”等6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件3)。

  三、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认真落实价格公示和“一日清单”制度。严禁擅自提高价格标准或分解项目收费。

  四、本通知自2025年3月20日起执行。此前相关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整合规范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2.整合规范中医外治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3.取消“贴敷疗法”等62个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表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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