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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25〕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A类【国家级】政策#

阅读量:109

  • 发文字号: 财税〔2025〕3号
  • 发文单位: 财政部 税务总局
  • 发文日期: 2025-02-12
  • 类别: 其他
  • 发文地区: 国家级
  • 生效日期: 2025-02-12
  • 业务类型: 其他
  • 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现就延续实施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21〕14号)规定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5年1月24日

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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